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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2025年第一批软件产业专项政策开始申报

时间:2025-01-20 10:09:21

关于开展

《宁波市推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意见》

政策申报(2025年第一批)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数字经济发展局,有关企业:

 

根据《宁波市软件产业突破提升发展行动方案》(甬制造业办〔2024〕8号)、《宁波市推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意见》(甬经信软件〔2024〕104号)等文件,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宁波市推进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意见》相关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政策方向
本次申报政策方向为支持企业标准化建设中的标准化建设奖励和资质认证奖励2项。
二、申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支持企业标准化建设——标准化建设奖励

 

1.申报条件
(1)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软件企业。
(2)团体标准由行业协会发布、软件企业主持制(修)订,且团体标准分类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I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或国际标准分类(35.020信息技术(IT)综合、35.060信息技术用语言、35.080软件开发和系统文件、35.140计算机图形技术、35.240信息技术应用、35.030信息安全技术)。
(3)申报企业在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中位列企业排名第一。
(4)团体标准的正式发布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申报材料
(1)标准建设奖励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的团体标准正式发行文本。

(二)支持企业标准化建设——资质认证奖励

1.申报条件
(1)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软件企业。
(2)首次通过CSMM(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四级、五级评估或首次通过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四级、五级评估。
(3)证书颁发日期或起始有效期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申报材料
(1)资质认证奖励申报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CSMM或CMMI证书扫描件。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通过宁波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政策服务版块(网址:https://qf.ningbo.gov.cn/qykj/policy-project,浙里办企业账号登录,计划于1月15日开放),按照申报系统要求如实、准确、详细填写并上传资料,申报材料中的相关申报表或情况表请根据系统提示,在线上填报完成确认无误,导出加盖公章后扫描件上传。申报企业同时提交一套完整书面材料,由区(县、市)各地经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市经信局。企业申报时间截止1月22日。

(二)各地经信部门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填写审核意见汇总表,由线上系统导出加盖盖章,并经各地财政局审核或备案后,于1月24日前报市经信局。

(三)市经信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根据需要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综合审核或开展现场核验,在市经信局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下拨补助资金。

四、有关要求
(一)本通知所指的软件企业,是指宁波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安全、环保事故(事件)或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并遵从国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制度中的行业定义,按照统计部门、经信部门要求开展软件业统计工作的企业(上年度自纳统以来累计三个月未按经信部门要求开展软件业统计工作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具体格式及内容详见附件1,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负责,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对于发现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追回已安排的资金,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构成违法或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各地经信部门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择优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要求的,不得推荐。要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加强部门配合,广泛宣传动员,做好政策解读和申报辅导。
联系人:宁波市经信局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徐老师,联系电话:89292009。宁波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服务 童老师,联系电话:87682980。

 

附件:

1.相关申报表格

2.区(县、市)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