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2-12 09:28:29
为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服务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根据《浙江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7年)》(浙政办发〔2023〕8号),结合宁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高供给质量和国际竞争力为导向,围绕推进“两个先行”,聚力三个“一号工程”,着眼提质存量、招引增量,全力构建高质量服务业新体系,打响“宁波服务”品牌,成为“争创市域样板、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主引擎。
二、主要目标
全力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力争实现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的总目标。
(一)建设数字赋能、特色鲜明、业态高端、能级突出的服务业重点平台。到2027年,全市创新发展区总营业收入规模达到2.5万亿元,占全省的比重达到30%以上;区内规上服务业企业营收增速高于全市面上1个百分点;创新发展区实现税收超过500亿元,占全省的比重超过20%。
(二)培育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明显的服务业领军企业。到2027年,培育具有全球资源整合力的千亿级旗舰企业3家以上、具有行业创新引领能力的百亿级龙头企业60家以上、技术水平和商业模式业内领先的服务业市场主体300家左右,上述指标占全省的比重均达到30%。领军企业对行业带动作用明显增强,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超过1200家。
(三)实施战略导向鲜明、业态模式先进、示范引领突出的服务业重大项目。到2027年,共实施重大项目300个左右,总投资超过4000亿元,占全省的比重达到40%。其中,战略支撑型项目90个左右,投资超过1500亿元;产业赋能型项目90个左右,投资超过1000亿元;生活美好型项目120个左右、投资超过1500亿元。每年滚动推进120个左右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确保服务业投资增速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基本持平,服务业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不低于2/3。
(四)培育紧缺急需、技能高超、贡献突出的现代服务业人才。到2027年,培育具有行业影响力、资源整合力的高端人才300名以上;培育具有全球视野、创新精神的新生代企业家3000名左右;培育养老、育幼、护理等紧缺专业领域的高素质技术人才3万名,开展从业人员培训60万人次。上述指标占全省的比重均达到30%。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一批重点服务业平台
1.提升重点行业平台能级。着力争取国家、省先行先试政策支持,统筹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继续深化服务业重点领域平台载体建设,重点培育宁波(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中国宁波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海曙月湖金汇小镇、东部新城金融中心、宁波保险科技产业园、鄞州四明金融小镇、甬江科创区镇海片产业园、北仑总部港、前湾新区科创园区和宁波高新区研发园等一批特色园区,夯实发展基础支撑。
2.建设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实施“三区联动”建设计划,以“数字赋能、特色鲜明、业态高端、能级突出”为导向,做好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创建和年度绩效评估。以国家物流枢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建设为“赋能器”,加大对创新发展区项目及入驻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对北仑数字贸易、宁波南部商务区、奉化生命科学城等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的统筹指导,做好统计监测工作,健全主导产业长效发展机制。实施创新发展区扩容计划,力争实现省级创新发展区全区域、全类型覆盖。
3.打造高能级创新发展区。围绕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突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高能级平台联动发展,引导资金、土地、项目、人才等要素资源向综合实力靠前的创新发展区和建设成效突出的国家级服务业重点平台进一步集中,着力打造5个以上千亿级规模、创新引领示范、业态高端先进、品牌效应突出,具备国际影响力和全球竞争力的高能级创新发展区。
(二)引育百家高水平领军企业
4.打造具有全球资源整合力的千亿级旗舰企业。支持企业对标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增强技术、标准、品牌和渠道等重点要素的跨地区、跨行业运筹能力,健全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市场服务体系,不断扩大全球市场份额。重点培育一批本土大优强领军企业,努力跻身世界一流企业。
5.建设具有行业创新引领力的百亿级龙头企业。突出服务业领军企业标准,强化梯队培育、融通发展,推动构建“总部型、成长型、平台型”三类企业库。发挥市属国企投资平台作用,加快现代服务业布局。深入实施“凤凰行动”宁波计划,鼓励上市企业做大做强。推动优质中小企业成长为“瞪羚”“独角兽”企业。做大本土总部功能,构建“总部—分支机构”“总部—生产基地”等跨国跨区域产业链。实施总部集聚计划,打造一批“准总部”苗子企业。实施新型平台经济“掘金”计划。支持企业参与国家和国际行业标准的制定推广。
6.引育在细分领域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专精特新企业。聚焦“隐形冠军”“单项冠军”企业,加强技术、人才、资金等要素支持,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计划,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管理提升,做大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群体规模,发挥带动和放大效应。加快将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纳入“雏鹰行动”引育名单,鼓励中小企业深耕细分专业领域,加快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功能,塑造核心竞争力。加强“专精特新”等专板建设,支持四板基金拓展业务,探索投贷、投租、投债联动等融资工具创新。
7.构造有影响力的“浙江服务”品牌矩阵。突出品牌影响,强化标准建设、资源挖掘,推动构建产品、企业、行业、区域“四位一体”品牌体系。围绕“三库四平台”建设,动态管理政府质量奖培育库,支持商标国际注册、认证,鼓励企业争创“品字标浙江服务”品牌和政府质量奖。发挥甬江科创区主引擎作用,推动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集聚,打响高水平科技服务高地品牌。支持培育鄞州跨境电商、江北直播电商、北仑数字贸易、海曙商圈、象山影视等区域特色服务品牌。深入实施服务业“标准+”行动,推进服务业品牌化、标准化试点。创新发展老字号,鼓励特色餐饮、特色工艺等老字号开设旗舰店、体验店、集成店、“快闪店”,培育推广甬菜名店、名品、名厨、名街、名节。鼓励第三方研究机构加强品牌挖掘、发布、推广和服务。
(三)推进千亿级服务业重大项目
8.实施一批战略支撑型项目。加快建设5G引领的智能网络基础设施,重点支持5G、物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的示范应用和模式创新。加速推进“精品千兆城市”建设,优化升级农村网络基础设施,提高通信连接速度、国际出口带宽。超前布局存储计算类设施,提升计算存储能力,建设宁波数据中心,筹建宁波智能计算中心,完善智慧交通、电力物联网等融合型智能化配套设施。推进国家和省市实验室重大建设项目,积极部署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大科学装置。建立健全数字化商品流通体系,推进大宗商品储运、中东欧特色贸易等重点项目,完善市域配送体系,支持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加速培育无接触配送新业态,降低物流综合成本。优化物流业空间布局,统筹规划建设物流园区及冷链物流、城市配送等专业物流基地。
9.实施一批产业赋能型项目。以数字赋能产业发展为导向,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实施数字经济投资“三年双倍增”计划。围绕中国软件名园建设目标,谋划建立软件园区培育评价机制,重点建设宁波软件园、工业互联网产业园等平台,加快产业集聚。构建“1+N+X”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推进supOS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应用,推动制造业与软件信息服务业加快融合。支持人工智能、区块链、元宇宙等新技术创新应用。大力培育农业多元化服务主体,积极推广“农资+服务”等综合农事服务新模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经营效益,推动农文旅融合业态发展。
10.实施一批生活美好型项目。巩固提升数字生活新服务先行市、样板县(市、区)、特色镇街等创建成果。实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行动,提升消费供给质量。推动充换电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实施。研究出台新一轮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方案,迭代升级宁波消费地图2.0版,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争创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提升大健康服务品质,推进“医学高峰”计划,加快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打造“甬有善育”和“甬有颐养”标志性成果,建设老年友好型社区,实施老年助餐服务“双倍增”计划。推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制定市促进体育消费三年行动计划,打造“热力宁波”体育消费品牌,发展壮大竞赛表演业,繁荣赛事经济,加快奥体中心二期等特色体育场馆建设。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产教融合“五个一批”系列项目、终身教育“双高”项目建设。持续丰富健康、养老、教育、家政、育幼等服务产品供给。
(四)构建万名服务业高素质人才队伍
11.引进培育一批服务业领军人才。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航运、科技研发、管理咨询、科技金融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按照重要性和紧缺性编制服务业领军人才目录,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全面落实新一轮人才新政,完善“通则+专项+定制”政策体系,持续打响“宁波五优、人才无忧”服务品牌,加强服务业人才支持保障力度。依托甬江人才工程,加大服务业领军人才引进力度,到2027年,新增市级服务业领军人才200人以上。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照省服务业紧缺领军人才目录,分层分类给予相应人才待遇保障。
12.培育一批新生代浙江企业家。面向新生代企业家和企业高级管理者,深入开展创二代“青蓝接续”行动,开展品质浙商提升工程,全面提升企业家的全球视野、战略思维和创新能力。深化“产教训”融合、“产学研”联动,形成政府、高校、企业三方联动,探索“技术高管”“产业教授”制度。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实行“经费包干制”,支持“亩产效益”领跑者、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用人单位建设博士后工作站,鼓励支持科研人员按规定兼职创新、在职或离岗创办企业,推动更多创新人才带专利、项目、团队创业,培育更多科技型企业家。
13.培养万名紧缺高技能人才。聚焦养老、育幼、护理、家政等紧缺专业领域,实施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深化“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进新时代宁波工匠培育。构建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成长立交桥,推动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拓宽高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传承人认定评估行动,挖掘打造一批彰显宋韵、浙派的传人和大师。开展社会人员学历技能双提升工作,支持职业院校面向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到2027年,完成成人初高中学历提升6万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提升15万人,完成职业培训40万人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推进落实机制。发挥市服务业领导小组统筹作用,建立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建设工作专班,开展跟踪监测、综合评价、动态调整等工作,全力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百千万”工程。市服务业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服务业整体面上的平台打造、企业培育项目推进、人才引育等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的平台筛选、企业推荐、项目报送、人才培育引进等工作。各地要压实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实施工作推进方案,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二)强化服务联系机制。分行业、分层级建立并维护重点服务企业培育清单、重大项目实施情况清单和服务业紧缺领军人才清单,建立完善信息报送、动态管理和问题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紧缺领军人才联系机制,切实做好服务支持工作。
(三)加强要素保障机制。依法合规、用足用好各类财政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金融工具等,重点支持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对创建成功的创新发展区以及营收规模、综合评价等居前的高能级创新发展区按政策予以奖励。优先推荐创新发展区内企业申报国家服务业专项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服务业特点的特色融资产品和服务,引导银行资金、保险资金、创投基金等各类金融资本参与创新发展区建设。支持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各类政府产业基金、创新基金以及重大科技专项。优先保障高能级服务业平台和重大服务业项目用地需求,各地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中,合理安排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建设用地。
(四)深化评价晾晒机制。建立月度调度和季度分析制度,开展年度综合评估,对主要指标、重大项目、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晾晒。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加大报道宣传力度,着力提炼、表彰、推广一批创新举措、典型经验和优秀做法,树立全市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品牌标杆。